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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The golden years 流金岁月 番外篇 悲悯之地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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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子弹从教科书大楼六层C区窗口射出。”

 

跟在向导身侧,展开磁场,保持全副警戒,艾瑞克站在染血的大道一旁,观察案发现场。

 

“是的,达拉斯警方案发后不到45分钟就确认了涉案枪支。意大利产的M.C 6.5口径步枪,40年造,就藏在六楼C区的天花板上。还找到了三枚弹壳,击中约翰的子弹在内勤部门手里,目前确定两枚。胡佛正在居中协调,痕检比对将在匡迪科的实验室进行。德克萨斯警方初步比对的结果,是符合的。”

 

“意大利M.C 6.5?卡尔卡诺步枪?”

 

查尔斯看见哨兵的眉毛扬起来。

 

“有什么问题吗?”

 

“卡尔卡诺6.5是二战时期意大利陆军的配枪,1891年就定型的老古董,38年开始退出现役,只做辅助枪型。我在卫国战争(即第一次中东战争)中见过这种枪,那个时候我们一无所有,没有什么可选择的。如今以色列军队也早淘汰了它,只在新兵训练的时候,或许会用上。”

 

勾勾手指,拆散路障栏杆,磁控者现场组装了一把M.C 6.5模型向查尔斯演示解说。

 

“看,又笨拙又沉重,故障率超高,和意大利陆军一样不靠谱!没有任何优点,除了便宜。操作完全手动,每开一枪就必须亲手拉栓,退出弹壳,再重新上膛。

 

查尔斯,之前你让我‘看’过在场内勤保镖的记忆。从第一声枪响,到第三枪命中头部,只花了六秒。那个刺客可以做到六秒三发,25米以上三发二中。如果是觉醒者,不算高手;如果是普通人类,可称出类拔萃。”

 

“我不明白,那位杰出的狙击手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把枪作为谋杀美国总统的工具。他不可能不考虑弹仓被卡住的问题,卡尔卡诺6.5的卡壳率可是超过20%!”

 

“答案应该在这里。”

 

打开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查尔斯取出一张照片,报纸上整版印刷的枪械广告版清晰可见。

 

“这是在嫌犯奥斯瓦尔德住处找到的邮购广告。很奇怪,就在这页广告上,亨利·球说……不对,是亨利·波尔(BALL),因为他从小就跟球似的,大家都这样叫他。他是我小时候的邻居和朋友,也是这次FBI的联络员。他告诉我这上面随便一把枪都比卡尔卡诺更好用。如果他准备刺杀总统,面对这版广告选购凶器,一定会选择N1卡宾或者M1加德兰,后者是海军陆战队常备枪械,奥斯瓦尔德对它很熟悉的。”

 

“难道……”迟疑了一下,艾瑞克犹豫着是否说出脑中推测,这太荒谬了!

 

“难道因为N1卡宾价值83美元,M1加德兰标价110美元,还不包括瞄准器。而卡尔卡诺正好六折优惠,清仓大促销,再加上打特价的瞄准器,买下一套还不到20美元?”

 

“哪个谋划暗杀美国总统的人连100美元也出不起?他的BOSS也太抠门了!”

 

摇着头,以色列首席哨兵哑然失笑。

 

“因为奥斯瓦尔德在教科书仓库担任临时工的月薪还不到200美元。”

 

收回照片,查尔斯点头的模样格外认真,肩膀却明显放松下来。

 

“李·哈维·奥斯瓦尔德,二代古巴移民。父亲早逝,母亲改嫁,自幼在孤儿院长大。因贫困和学习障碍症,无法完成中学学业。17岁加入海军陆战队服役,射击成绩优异——他教官作证,一般人无法用笨重的卡尔卡诺6.5在6-7秒内连射三发子弹,他可以做到,而且在100码距离上可以轻易命中。‘他本可以成为一位王牌狙击手!’那位军官说,但因为他对苏联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爱,未能再进一步成为职业军人。”

 

“59年,他偷渡苏联,申请放弃美国国籍,加入苏联国籍。可惜苏联人没有用同样的热情回报他,两年后他娶了一个白俄罗斯姑娘为妻,生了个女儿,回到了美国。回国后,他又加入了激进组织,曾经策划暗杀主张对古巴实行强硬政策的国防部要人,没能成功。两个月前还曾计划经过墨西哥返回祖国古巴,参与当地革命,同样没有成功。”

 

“这张芝加哥克莱恩体育用品公司的邮购广告,在他家中起获。FBI已经确认过枪支序列号,现场找到的那把枪就是由这家公司售出。公司账目显示买家是一个名叫阿历克斯·希德尔的人,这是一个假名,信用卡付款用的是奥斯瓦尔德的账户。教科书大楼有十多名证人目击:枪声响后,奥斯瓦尔德从四楼以上位置往下走。”

 

“动机、能力、时间、地点全对上了,物证链条近乎完美,有很大可能性奥斯瓦尔德就是刺杀约翰的凶手。”

 

那个时候,查尔斯不但全身放松,声音几乎可以说是轻快的。

 

“应该没有更复杂的幕后情况,只是个人行为,‘独狼’作案……”

 

虽然不能完全明白理由,看到查尔斯轻松下来,苍白和碎裂感开始褪去,面庞被南部强烈的阳光镀上微红,艾瑞克的心脏也随之温暖起来。

 

“HI,查克!还有以色列的兰谢尔中尉!”

 

刀锋一样,令人印象深刻的女子向他们走来。

 

颧骨高耸如战斧,红唇犀利如军刀,眉峰张扬如箭镞,浑身上下都好像挂着利刃刃,眼波轻轻朝人一瞥,便是一把匕首贴上咽喉。

 

那是珍·福克斯,听命于尼采麾下,未在全美哨兵向导协会正式注册的女性哨兵。这样的身份,往往意味着背着数不清的黑历史和人命。珍在同类中已是相当清白的存在,足以让尼采不时将她派到查尔斯身边,执行保护任务。

 

艾瑞克从不喜欢她。他们是同一类人,对视一眼,就能看见彼此眼底翻腾的血海。

 

珍也一样。

 

“FBI的人马上就到。现在局势已经够敏感了,让外国人参与总统遇刺调查总不太妥当。何况‘犹太人’一向与阴谋和神秘挂钩,只会让那些苍蝇一样的记者更兴奋。我已经到了,兰谢尔中尉还请回避吧!”

 

这还是算是正常。

 

“查克今天干嘛开着那辆福特过来?你前段时间不是正迷欧洲的古董跑车,收了一堆法拉利和捷豹,都是敞篷的家伙。今天怎么开了辆又黑又闷又严实的,难道藏了个小美人?”

 

“自古豪车配美人嘛!还是细腰高挑蓝眼睛,犹太血统的大美人哦~让我们的查克宝贝得不得了,舍不得让人看见。亨利,要不待会我替你把风,趴车窗缝瞅瞅去?错过了保证你后悔!”

 

这XX就过分了!

 

“犹太美人?奇怪了,查克你当年可是胸怀宽容,眼界远大,身经百战,泡遍七大洲五大洋。没听说特别偏爱犹太妹子啊,难道跟了个犹太哨兵口味也被带偏了?”

 

……等等,那个亨利说了什么?

 

不愿被人白白调戏,准备反击的艾瑞克立刻停下来,瞬间专心致志地把耳朵立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车外刀锋一样的女哨兵,车内醋意正浓的犹太哨兵,无奈求饶的向导,不约而同停下来,望向同一方向。

 

非凡的听觉的和心灵感应带来预告,只有FBI的特工未能觉察。

 

“查克?珍?”

 

“亨利!快让你的人保护现场,立刻向达拉斯警方呼叫支援!现在不是争夺主导权的时候!”

 

查尔斯叫喊着,向进入迪利广场的第七街道奔去,珍默不作声,跟在查尔斯身后。

 

不解地望着儿时好友,用不了多久,亨利也嘴巴大张,眼睛撑得跟自己的体型和姓氏一样(BALL)一样。

 

铺天盖地,湮没街道,黑潮向他们涌来!



文后小贴士:

本篇出现的两个新人物,其实都算是老熟人。

珍·福克斯姐姐,就是由安吉丽娜·朱莉在通缉令中扮演的FOX,逮着一美扮演的小仓鼠到处调教,到处出任务的霸气姐姐,这次也拉进来凑热闹啦,设定是尼采老爹的部下。



亨利·球,不,波尔,是第一站里面CIA第一个接纳变种的官员,流金设定中是教授的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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